原标题:冒充物业强奸抢劫 判13年半
晨报讯(记者 颜斐)因欠外债,离职保安王某冒充物业人员进入女业主家中,将对方强奸后抢走其6000余元现金。记者昨天获悉,通州法院以抢劫罪和强奸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十三年零六个月,并处罚金两万元。
3月28日下午,有人称是物业人员上门维修,李女士穿着睡衣将防盗门打开,一男子拿出绳子把李女士捆住,将她推进卧室并强奸。后该男子抢走6000余元钱。警方通过调取小区监控录像将王某抓获。王某称,他之前在该小区当过保安,得知李女士家有两辆车肯定有钱。“我欠了不少外债,当时就是想弄点钱花,怕她报警才强奸她的。”王某说。